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8年5月27日至8月22日公布

親愛的家長 :

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稱疾管署)108年5月27日至8月22日公布發生腸病毒71型陽性個案或年齡滿3個月(含)以上重症個案地區 , 安定區已符合「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暨停課要點」停課標準

若1週內同1班級有2名以上(含2名)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腸病毒、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時,該班級應停課7日,此停課措施自本公告日起執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。

請家長多留意寶貝的身體狀況,主要照顧者及寶貝於用餐前或外出回家,記得確實勤洗手

–以下為公告原文內容–

一、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稱疾管署)108年5月27日至8月22日公布發生腸病毒71型陽性個案或年齡滿3個月(含)以上重症個案地區辦理。

二、 本市安定區、東區、歸仁區、中西區、南區、關廟區、永康區、安南區、北區、新化區、柳營區、官田區、善化區、佳里區已符合「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暨停課要點」停課標準,請位於安定區、東區、歸仁區、中西區、南區、關廟區、永康區、安南區、北區、新化區、柳營區、官田區、善化區、佳里區之幼兒園,確依前開要點辦理並落實相關防治工作:

(一) 疫情通報:發現學(幼)童感染腸病毒時,應立即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(校安中心)辦理通報。

(二) 個案:落實「生病不上學」,要求學(幼)童立即請假至少一週(含假日共7天)至痊癒。

(三) 班級停課:若1週內同1班級有2名以上(含2名)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腸病毒、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時,該班級應停課7日,此停課措施自本公告日起執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。

三、 夏季天氣炎熱,腸病毒疫情防治工作不可鬆懈,校園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聚集場所,病毒極易透過學童的密切交流,傳播至家庭及社區,請各校(園)務必依據疾管署訂定之「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」、「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」,加強疫情監控及防治措施,落實定期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並製作清消紀錄、洗手設備維護並提供適當之洗手乳或肥皂等,並教導學童勤洗手、正確洗手步驟(濕、搓-使用肥皂或洗手乳搓洗至少20秒、沖、捧、擦)及洗手時機,向學童及家長衛教正確腸病毒防治知識及「生病不上學」之觀念,生病時在家休養,避免前往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工作。

四、 有關腸病毒疫情資訊或相關防治措施,可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cdc.gov.tw)/傳染病與防疫專題/傳染病介紹/第三類法定傳染病/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。